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7:55

说的太好了,第三条最重要,说白了就是拿国家钱买好车用,又怕别人知所以改便宜的车标,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7:58

《警车管理规定》要求警车全国统一外观制式、定编管理、建立档案,私自更改破坏管理台账,可对使用单位追责、对相关人员给予政务处分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01

我是做二手汽车上,我一眼都认出了,这是12款的雷克萨斯570 SUV,按道理家警察没有这个资格看上这个豪华车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04

普通车主改标都会被警告罚款,执法单位知法犯法更该从严处置,对负责改装的工作人员,应当依规给予政务处分,做到同等违规、更严标准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07

说的对,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09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特征,车标属于核心外观识别特征,这波属于明确违法了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12

自己管自己,所以有了侥幸心理。殊不知是在损害公信力。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15

这是什么某车标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18

@元宝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21

涉事警车被擅自更换为"长城汽车"车标,但车辆本身不属于长城品牌。此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特征的规定,警方已核实并启动整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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