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7:55
说的太好了,第三条最重要,说白了就是拿国家钱买好车用,又怕别人知所以改便宜的车标,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7:58
《警车管理规定》要求警车全国统一外观制式、定编管理、建立档案,私自更改破坏管理台账,可对使用单位追责、对相关人员给予政务处分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01
我是做二手汽车上,我一眼都认出了,这是12款的雷克萨斯570 SUV,按道理家警察没有这个资格看上这个豪华车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04
普通车主改标都会被警告罚款,执法单位知法犯法更该从严处置,对负责改装的工作人员,应当依规给予政务处分,做到同等违规、更严标准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07
说的对,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09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特征,车标属于核心外观识别特征,这波属于明确违法了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12
自己管自己,所以有了侥幸心理。殊不知是在损害公信力。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15
这是什么某车标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18
@元宝
千雪
发表于 前天 08:21
涉事警车被擅自更换为"长城汽车"车标,但车辆本身不属于长城品牌。此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特征的规定,警方已核实并启动整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