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津公积金再发通知!即日施行!

发表于 2025-10-16 06:1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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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0月14日),天津发布公积金新政,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详情点击:最新 | 天津发布公积金新政!)


10月1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资料等。







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津政规〔2025〕4号),现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资料等通知如下:


一、提取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可以就直接出资部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可以就直接出资部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资料


(一)加装电梯或电梯更新改造资料
1.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身份证件。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协议。
3.所装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复印件。
4.所装电梯分摊费用的全款发票。


(二)提取职工身份资料
1.提取职工身份证件。
2.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配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子女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


三、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细则》(津公积金中心发〔2023〕29号)执行。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业务办理问答





问: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要件?


(一)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行为资料
1.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身份证件;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协议;
3.所装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复印件;
4.所装电梯分摊费用的全款发票。


(二)提取职工身份资料
1.提取职工身份证件;
2.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配偶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3.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子女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


(三)代办资料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四)监护人办理的,应提供以下监护人身份证明
1.监护人身份证;
2.人民法院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材料(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
3.具备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问: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职工持规定资料到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当时进行相关业务审核,审核通过的当日完成资金提取。审核发现业务需核实处理的,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将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职工。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因业务审核需对职工婚姻、征信、住房等信息进行核验的,应由本人书面或其他合法方式授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全市提取职工可到任一管理部办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特别规定外,提取资金划入职工在提取业务受托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加强对个人结算账户的管理要求:Ⅱ类账户的收款和付款每日上限分别为1万元,每年上限为20万元。为了避免大额划款失败的情况,建议职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有效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个人银行账户办理提取业务,目前仅支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受托银行I类储蓄账户。




来源 |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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