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高速公路收费站!山西省人民政府最新批复

发表于 昨天 18: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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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关于同意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





批复称:
同意在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K0+320处设置梁家庄收费站,位于吕梁市岚县梁家庄乡梁家庄村;K51+070处设置顺道收费站,位于太原市娄烦县天池店乡顺道村。
该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
该公路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 车辆吨位2.5吨(含)以下每车次收费10元;
▪ 车辆吨位2.5吨至5吨(含)每车次收费15元;
▪ 车辆吨位5吨至10吨(含)每车次收费20元;
▪ 车辆吨位10吨至20吨(含)每车次收费30元;
▪ 车辆吨位20吨至30吨(含)每车次收费60元;
▪ 车辆吨位30吨以上每车次收费70元。
同一车辆单次同向行经该公路两处收费站时,只收取一次车辆通行费。绿色通道及其他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等执行国家及山西省有关规定。
公路按照经营性公路管理,票据使用省税务局统一监制的车辆通行费发票。
其他事宜执行国家及山西省有关规定。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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