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3人,他还在边上玩手机!”案件第三次被延期,家属痛哭:拒绝80万赔偿,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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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景德镇昌江大道,一对年轻夫妻抱着不到一岁的孩子步行穿过马路,准备到母亲家吃晚饭。
结果一辆白色轿车高速驶来,撞倒三人,孩子当场死亡,母亲抢救无效,父亲送医也未能挽回。



撞人之后,司机下车后没有一点慌张后悔的表现,观察了车子受损的情况后,就打电话叫来了父母朋友,受害者被120抢救时,他就在旁边抽烟、玩手机、和朋友聊天。
时至今日已一年有余,受害者家属却为何仍未得到一个公平合理的回答?



据多方媒体报道,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胡女士接到儿媳王某某的电话,说孙子刚睡着,晚点出门。
他们约好一家人聚餐,胡女士提前准备了红烧牛腩、可乐鸡翅、清蒸鱼、排骨汤。
晚上6点42分左右,事故发生,地点在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靠近珠山区人民法院。



这是一条双向六车道的主干道,车流量大,事发路段限速40公里每小时。
根据警方通报,一辆白色小车以129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撞上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
孩子胡某某出生仅358天,当场死亡,母亲王某某抢救无效死亡,父亲胡某送医后不治。
而当晚7点半,胡女士和丈夫苦等儿子一家没有等到,担心菜凉了不好吃,就商量打包好饭菜送过去。



路上听说法院门口发生了车祸,但没往自己家人身上想。
晚上8点多,夫妻俩来到儿子家门口,一直敲门都无人应答。
没办法只能一直给儿子打电话,打了20多个都没有接通,最后给儿媳打的电话倒是接通了,老两口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就发现接听者是个陌生人,对方询问,“你是王某某的什么人?”“麻烦来事故科一趟”。



当时两人就有不好的预测,但晚上9点多,胡女士丈夫赶到事故科,得知儿媳和孙子已经身亡,还是感到如同晴天霹雳一般,到了晚上10点左右,医院又传来噩耗,儿子也抢救无效去世了。
原本三代人该在餐桌前说说笑笑,老两口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转眼成空,剩下的两人成了失独老人。



据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的通报:肇事者廖某某,男性,当年20岁,事故发生后,经检验,排除酒驾、毒驾。
警方认定廖某某负事故全责,并于次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拘。
10月17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这意味着案件定性发生变化。



2025年4月15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10月2日,廖某某驾车外出,与同车女子孙某某发生口角。
两人争论的内容,是关于“鹦鹉模仿人类说话的历史”。
争吵后,孙某某沉默,开始玩手机,绿灯亮起时,廖某某猛踩油门,加速至129公里每小时。
孙某某曾劝他减速担心出事,但他未理会,14秒后,车辆撞上胡某一家三口。



庭审中,交警执法记录仪和证人证言显示:事故发生后,廖某某第一时间查看的是车辆受损情况,随后他绕到副驾驶位置,将孙某某扶下车,之后他打电话叫来了母亲和朋友。
当120赶到现场抢救时,他站在一旁抽烟、玩手机,与朋友聊天。
期间,还与交警发生争执,拒绝配合处理。



这些现场细节,在庭上被一一呈现。
事故发生后,廖某某家属通过中间人提出赔偿,金额为80万元。
胡女士一家拒绝。
她表示:“我们不要钱,也不接受调解,我们只要一个结果——死刑。”



胡女士还透露,廖某某的家属曾打电话给她丈夫的哥哥,说“你们儿子死了是天灾,你们追责是人祸”。
这番话让她久久不能平静。
她和丈夫决定放弃民事索赔,仅保留刑事追责,诉求就是要判廖某某死刑。



10月17日,法院通知受害人家属:案件已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期,审限延长三个月,新的审限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20日。
法院表示,在此期间任何一天都有可能宣判。
这已经是案件一年内的第三次延期。
事发后,胡女士和丈夫被诊断为重度抑郁和创伤后应激障碍。



她说:“我整夜睡不着,一闭眼就听见他们喊救命。”
她的丈夫情况更严重,经常无力说话、出汗、发抖。
两人现在靠药物维持生活,由亲属照顾起居。
家中仍保留着孩子的餐椅、小玩具,照片墙上贴满了一家三口的合照。






目前,案件的焦点在于廖某某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按交通肇事罪处理,最高刑期为七年。
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最重可判死刑。






廖某某在庭审中承认撞人事实,但不认罪名。
他辩称事发路段为上坡,天色昏暗,自己对道路不熟。
同时否认故意撞人,表示只构成交通肇事。
检方则认为,他加速飙车是在市区主干道,严重超速,且无视劝阻,已构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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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为什么一直延期,这个很难判吗,杀人偿命,何况是3条人命
5 小时前 ·回复
这样儿的怎么惩罚都不为过!同时也提醒了人们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要相信任何一个司机。
5 小时前 ·回复
这么明白的案情,为什么三次延期,
5 小时前 ·回复
开庭能延期三次,这钱可没少花呀,不知道法院还能不能抗住这糖衣炮弹
5 小时前 ·回复
这样的人最高院,要判这个人死刑,不然很多人会藐视中国法律!
5 小时前 ·回复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很可能不会判死刑,最多是无期。就这个案子而言,因为故意不故意是很难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定性。我想说的是,在这种情形下,刑事与民事应该合并考虑,民事赔偿从每人一百万算起,年纪小的还要增加,像这个死者家庭的情况来说,应该得到赔偿500万以上。
5 小时前 ·回复
交通肇事罪,不存在主观故意,怎么可能死刑?没酒驾、没毒驾,法律不会被情绪左右的
5 小时前 ·回复
不死刑四个老人考四本驾照
5 小时前 ·回复
这起案件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无疑,公诉机关定性准确。理由一:在市区时速严重超高,市区时速标准作为驾驶人应当知晓;二:与女友刚发生争吵,超速行驶存在泄愤情由;三:如此严重的事故竟然没有丝毫悔过之意,怜悯之心,非交通事故肇事者常情
5 小时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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