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地公告,涉及金山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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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5〕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7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52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G320公路(上海浙江省界-G60)改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上海市金山区,西起上海浙江省界,东至G60沪杭高速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金山区枫泾镇新华村1391.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11.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0.50平方米。
2.金山区枫泾镇新华村第二村民小组11355.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88.30平方米、建设用地4371.80平方米、未利用地395.60平方米。
3.金山区枫泾镇新华村第四村民小组2909.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97.20平方米、建设用地112.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金山区枫泾镇新华村第一村民小组81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98.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1.90平方米。
5.金山区枫泾镇镇集体经济组织1105.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105.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7572.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295.00平方米、建设用地5589.40平方米、未利用地688.0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肖峰、雷丹青
原标题:《最新征地公告,涉及金山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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