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惩处力度——
多部法律草案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光明日报记者 李睿宸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9月8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
怎样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如何加大惩处力度?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进展如何……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就相关立法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阶段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民守法的前提和基础,必须从小抓起。”黄海华说。
如何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对此,本次提交审议的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确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总体原则;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等国家机关,以及学校、监护人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职责。
黄海华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加强法治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养,将法治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提供法治实践教育资源,支持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设法治课程,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与日常管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守法行为习惯。
此外,草案还着眼于提升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增加“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的相关规定。
重点聚焦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食品安全是关乎每个家庭幸福与健康的头等大事。关于此次食品安全法修改,黄海华表示,修法采取“小切口”模式,急用先行,聚焦突出问题,主要在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等方面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草案明确,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并规定了发货方、收货方、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等有关主体的义务;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准运证明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行为规定相应法律责任,对未按要求进行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加大处罚力度;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有关运输记录、清洗凭证等单据,以及未履行有关查验、核验义务等行为,规定相应法律责任。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具有鲜明中国特色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自启动以来就备受瞩目。今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初审,本次常委会将对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生态保护编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值得注意的是,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对此,黄海华解释,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聚焦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绿色低碳发展重要环节和重要领域,就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作出规定,表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将视野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扩展到以法治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更加全面、完整回应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体现了法典的时代性、前瞻性,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面对气候变化这一人类面临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法典在编纂过程中也有所涉及。“我国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目前,在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方面尚未制定专门的法律。”黄海华说,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就此作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规定,将为今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明确方向、奠定基础。因此,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专设“应对气候变化”一章,围绕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等方面,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方针、管理体制、协调机制、基本制度、支持措施等作出规定,从法治层面表明了以中国方案积极参与和引领气候治理,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坚定立场。
《光明日报》(2025年09月07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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