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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17分钟内连发三起交通事故,致4死3伤,广东阳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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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17分钟内连发三起交通事故,致4死3伤,广东阳江发布最新事故调查报告
发表于 2025-8-27 1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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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应急管理局8月27日发布《沈海高速阳江路段“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1月24日4时40分许,沈海高速阳江段K3276KM+760M处接连发生3起道路交通事故,其中4时57分许发生的第3起事故为小轿车失控碰撞因事故停在应急车道内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小轿车上4人死亡(以下简称沈海高速阳江路段“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
三起事故在17分钟内先后发生,共造成3人受伤4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沈海高速阳江路段“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小轿车超速行驶失控碰撞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运输企业属地监管部门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较大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17分钟内三起事故
第一起事故。4时40分许,李某驾驶粤KY7***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沈海高速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至阳江市江城区沈海高速上行线3276KM+760M时,向左变更车道碰撞同方向由黄某锋驾驶的粤L81***号小型轿车,粤L81***号小型轿车被撞后失控与中央分隔带发生碰撞,随后横停在第四车道内,粤KY7***号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造成粤L81***号小型轿车上乘客赵某密、罗某恒、黄某腰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二起事故。4时51分许,黄某杏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事故地点时,车身右侧碰撞停在第四车道内的粤L81***号小型轿车后停在应急车道上,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第二起事故发生时,重型半挂牵引车将第一起事故摆放的警示牌撞走,随后没有再摆放其他任何警示牌。
第三起事故。4时57分许,陈某亨驾驶粤G34***号小型轿车经过事发路段时,因车辆失控碰撞停靠在应急车道内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车上陈某亨、陈某财、陈某富、陈某华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粤G34***号驾驶员和3名乘客均为同村邻里关系,未有证据证明存在非法营运和疲劳驾驶的情形。4名死者年龄在24-26岁之间。
事故原因
第一起事故中,
粤KY7***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李某在没有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违规变更车道,是引发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第二起事故中,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黄某杏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车辆左前远光灯及右后行车灯无法点亮,照明信号装置性能不合格),疏于观察路面,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引发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第三起事故中,粤G34***号小型轿车驾驶人陈某亨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行驶系性能不合格)、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引发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鉴定,粤G34***号经过K3271+914M门架至事故发生地点(K3276+760M)共4846米,用时122秒,平均速度为143公里每小时;在事故发生时(车辆失控时)的速度约为108公里每小时;发生撞击瞬间的行驶速度约为107公里每小时。
粤G34***号小型轿车碰撞形态 来源:事故调查报告
为避免驶入第三车道与第三车道行驶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粤G34***号小型轿车在通过粤L81***号小型轿车停止位置时,往右转向由于车辆在处于高速行驶状态,且车辆运动方向不断改变,导致侧偏角迅速增大,轮胎的侧向抓地力下降,导致滑移,随后滑移驶入事故现场路段北侧应急车道与停止状态的挂车后部发生碰撞。
事故调查报告还指出,在第二起事故发生后,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没有在来车方向规范设置警告标志(三角警示牌),未能有效警示后方来车注意避让,对引发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来
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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