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社厅回应“带薪错峰休假通知”引关注:表述不够准确,待修改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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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消息,《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豫人社办〔2026〕53号)(简称《通知》)发布后,得到社会关注,并提出意见建议。河南省人社厅表示,鉴于该文相关表述不够准确,程序审签不规范,待修改后予以印发。
近日,河南省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旨在加强全省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保护,激活假期消费潜力,助力河南文旅强省、消费大省建设。
《通知》提出,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凡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不分编制、合同、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通知》强调,确因重大项目、应急保障、节假日值守等客观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须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并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机关事业单位要控制应休未休人员比例,建立未休年休假报酬专项核准审批流程,严禁以未休年休假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职工年休假期间工资应正常发放,不得以绩效考核、评优晋升、岗位调整等变相胁迫放弃休假。
关于休假模式,《通知》提出,引导职工将带薪年假与周末、法定小长假、寒暑假、中小学春秋假等衔接,形成3—7天弹性长假,有效分散集中出行客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优化夏季作息,试行周五下午弹性离岗,构建“周五半天+周末+年假”短途度假模式。
目前河南省人社厅网站上已经查不到《通知》内容。河南省人社厅在该《通知》网页链接下作出上述最新回应,但没有提及《通知》收到哪些“意见建议”,也没有透露将作出何种修改。
界面新闻注意到,《通知》发布后,其中“领导干部带头休假”相关内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实际上,不只是河南省,云南省和贵州省等近期出台的落实带薪年休假的文件中也曾提出领导干部带头休假等。
2026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明确,落实休息休假制度。全面落实劳动法,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休息休假权益。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严格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刚性。鼓励单位和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弹性错峰休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知名经济学家、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告诉记者,河南多部门联合出台这份《通知》,不是简单的倡导性文件,而是把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扩大消费、文旅强省建设结合在一起,抓住了长期以来带薪休假落地当中不少现实堵点。当然也要客观看到,文件属于政策引导,真正落地还要面对中小企业经营压力、职场文化等现实约束,政策效果会是循序渐进释放的过程。
全部评论
现在很多打工人明明有年假,却不敢主动申请,担心影响晋升、被企业区别对待,就算单位克扣休假福利,也因为仲裁耗时、怕丢工作不敢维权,修改后的政策最好同步简化投诉流程,明确劳动监察常态化巡查机制,降低维权门槛
8 小时前 ·回复
苏联曾经强制执行疗休养,虽然后来因为指定疗养院而导致服务一落千丈,但是强制休假这条路是可以走一走的。
8 小时前 ·回复
我比较关注里面那个“未休年假按300%支付工资”。很多人其实不知道,《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里早就有这个规定,只是现实里真正严格执行的企业并不算多,尤其一些中小公司
7 小时前 ·回复
我之前在一家外企,离职的时候年假按比例没休完,就折合成三倍工资给我了,爽!!!还有另一家外企,提完离职报告后,不允许我上班,要求必须把当年的年假休完。。。
7 小时前 ·回复
6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居然还表述不够准确。6个部门都是怎么审的?这么不严谨?发出来后,还准备撤?
7 小时前 ·回复
热度太高服不住,朝令夕改
7 小时前 ·回复
私营企业怎么办,难道政府没有管辖还是另外行文?公对公好办,公对私复杂,各地政府自磨
7 小时前 ·回复
先搞清楚什么是体制外吧。
7 小时前 ·回复
错峰休假不光方便群众出行,也能盘活全年文旅市场,解决景区旺季爆满、淡季冷清的资源浪费问题,不过得给经营压力大的小微企业留出弹性空间,不然很难长久推行
7 小时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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